伊朗武装力量发表关于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宣言

admin 2020年8月21日17:06:21评论411 views字数 2356阅读7分51秒阅读模式

编者按


伊朗武装力量总参谋部8月17日发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关于适用于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宣言》,阐明了伊朗武装力量活动的概念、宏观政策和框架,以应对网络空间不断增加的各种威胁。


《宣言》指出,各国对网络空间承担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现行国际法的广泛一般原则可能适用于网络空间的使用;伊朗国家领土主权和管辖权扩展到网络空间的所有元素,威胁国家安全的网络空间力量运用和非法网络入侵构成对国家主权的侵犯;不干涉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独立原则,通过网络手段干涉他国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均被视为非法行为;以广泛而严重的方式对财产和/或人员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在逻辑上很可能导致这种影响的网络行动构成使用武力,伊朗武装力量对于达到常规武装攻击的网络行动保留其自卫权。


《宣言》明确指出,如果任何国家、团体或其他任何国家支持、控制或指导的个人或实体违反了本文件所载的任何政策,则伊朗武装力量保留以坚定而果断的方式应对任何级别威胁的权利。



伊朗武装力量发表关于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宣言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关于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国际法的宣言


武装力量网络空间中心

2020年7月




前言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在国家安全方面,有权对网络空间中的任何威胁进行威慑和网络防御。


考虑到赋予武装部队的防御任务,在最高领导人的领导下以及在所有部队的总指挥下,所有有关组织和机构均应与武装部队保持协调和协同。根据网络空间专家的说法,网络空间构成了国防和安全的新领域,因此“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关于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国际法的宣言”阐明了武装力量活动的概念、宏观政策和框架,以应对网络空间不断增加的各种威胁。



第一条:一般要点


1

认为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国际法应成为和平网络空间的利益与优势的公正分配者,并包括所有国家的“访问”和“平等主权”。

2

强调尽管所有国家应对网络空间负责任,但由于每个国家可用的资源和技术不同,它们承担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3

认为现行国际法的广泛一般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禁止使用武力和侵略行为的禁令可能适用于网络空间的使用。



第二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主权政策


1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已经发展了其主权领域,具有保护其战略军事、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权威的必要能力。通过如此,发展用于主动和威慑网络防御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网络工具,尤其是保护国家战略权威的重要优先事项之一。

2

现代国际法规则意味着在地理边界内有限领土的国家在上述边界内行使主权或至少是管辖权。根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的说法,国家的领土主权和管辖权也扩展到网络空间的所有元素。

3

任何具有有形或无形影响的有意使用网络力量,包括威胁或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以及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动荡可能导致国家安全不稳定,构成对国家主权的侵犯。

4

对网络空间的任何利用,如果涉及对另一国控制下的(公共或私营)网络架构的非法入侵,可能构成对目标国主权的侵犯。

5

国家主权并非法外之地。它应根据其他基本法律原则进行解释,例如不干涉、诚信、自决和其他基本原则。必须牢记,国家主权应遵守平等原则,任何国家的主权都不应高于其他国家的主权。因此,任何限制和冻结措施,包括制裁,都构成了对独立国家主权的侵犯,因为它不尊重目标国家的主权。



第三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理解的对其他国家内部(和外部)事务的干涉


1

毫无疑问,不干涉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独立原则,任何改变政治体制的措施,例如政治强力干涉,都严重违反了这一原则。诸如通过网络操纵选举或在选举前夕塑造公众舆论之类的措施可能构成了严重干涉的范例。干涉还涵盖了在与另一国的内部和外部事务有关的网络活动中可能出现非网络措施的情况。瘫痪某国国内网站以引发内部紧张局势和冲突,或向选民广泛传播大众信息以影响其他国家的选举结果,此类网络活动也被视为被禁止的干涉。

2

通过网络或其他工具的武装干预和威胁国家人格或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机构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干涉或企图都是非法的。任何国家都不得通过网络和其他手段强迫或利用政治、经济或任何其他措施,使该国行使其主权或保证让步。

3

所有明显、精致的形式以及复杂技巧的胁迫、推翻和暴行(无论是网络还是非网络),用以煽动其他国家政治、社会或经济秩序,或外国人破坏政府稳定以寻求解禁其自身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系统形式的控制或干涉,都是非法的。

4

每个国家都享有在受不干涉的情况下充分发展信息系统和大众传媒及其就业的固有权利,以促进自己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利益和愿望。任何导致妨碍、拒绝或限制信号和信息传递手段以及提供控制系统和行使国家主权的措施,均被视为非法。

5

网络领域的任何能力建设计划的设计和应用,均应根据国家计划和需求,并与其经济、社会和文化状况保持一致。这些计划不得成为干预国家内政的手段。



第四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理解的武力使用和网络攻击


1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确信,那些以广泛而严重的方式对财产和/或人员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在逻辑上很可能导致这种影响的网络行动构成使用武力。如果此类行动影响重要的国家基础设施,包括防御性基础设施(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所有),则违反不使用武力的原则。

2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也确信,如果针对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的网络行动的严重性达到常规武装攻击的门槛,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保留其自卫权。




结论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不会在网络空间内发起任何类似于物理空间的冲突。他们将本文件中包含的政策视为对抗网络空间威胁的行动框架。


显然,如果任何国家、团体或其他任何国家支持、控制或指导的个人或实体违反了本文件所载的任何政策,则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力量保留以坚定而果断的方式应对任何级别威胁的权利。


声明:文章仅供交流参考,不代表本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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