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订阅《中国信息安全》杂志
邮发代号 2-786
征订热线:010-8234106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令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1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第21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2022年11月25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第五条 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制定完善业务规范、依法开展业务和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互联网应用商店等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落实上架审核、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责任,核验深度合成类应用程序的安全评估、备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采取不予上架、警示、暂停服务或者下架等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本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深度合成标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网信网)
《中国信息安全》杂志 倾情推出
“企业成长计划”
点击下图 了解详情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信息安全):发布 | 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附全文)
- 左青龙
- 微信扫一扫
- 右白虎
-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