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背后的真正乱象 || 税务犯罪

admin 2023年1月7日13:36:47评论11 views字数 2212阅读7分22秒阅读模式

三年疫情,民众精疲力尽,怨气极大。现在百姓积攒的怨气集中对准核酸检测机构发泄出来。而且,这种情绪的宣泄似乎也得到了官方的支持和肯定。

核酸检测背后的真正乱象 || 税务犯罪


三年疫情,对我们最大最深层次的伤害,是在疫情的大框架下,小到居委会、大到人民政府以防疫为名,行违反法律、践踏公民人身自由的事

如果在疫情三年后的今天,为了平息大家的怨气而在法律框架之外用“重典”,将会带来更大的错误。

这意味着可以为了“人民”、为了“民意”而超越法律,这种错误的影响会非常深远,负面意义不可估量,曾经的历史已经一再证明了这一点。

常说“治乱世而用重典”,但是不论什么样的“重典”,也不论怎么“用”,都必须

|  在法律和法治的框架之内。

全国这两年来出现了十余起核酸检测机构造假事件,但多数只是行政处罚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方式为警告、罚款等。

大名鼎鼎的“核子华曦”遭到处罚,而这些罚款林林总总相加也不过十万余元这些处罚少得可怜,甚至可以说是隔靴搔痒,不值一提。

虽然少部分核酸检测机构也被提起公诉,构成刑事责任。如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等。

对核酸检测机构追究刑事责任,就目前我们看到的全国各地已有的案例,都是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诉的。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这样规定的: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即使用“最重的典”,

|  核酸检测机构及其背后的实控人,也就是只需要坐七年牢。

而且,更重要的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建立在“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基础上的。新冠病毒在不久的将来被降级为“乙类传染病”,则这些核酸检测机构就不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刑法中其他的罪名,比如说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诈骗罪等,也难以合理适用于核酸检测机构造假的情形。

也就是说,闹了半天,批判了半天,极有可能,核酸检测企业

 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对于核酸机构真没用法律能够给予制裁吗?核酸检测企业的真正死穴在哪里?

作为一名税法律师,我建议,请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的税务机关好好查查各地的核酸检测企业的虚开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

在我国,虚开发票包括两种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普通发票)。刑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开发票(不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  “买受同罪”!不论开具,或是接受发票,只要没有真实交易,都构成犯罪!

一直以来整个大医疗大健康行业都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历次整顿都屡禁不止。两票制之后虚开行为也仍然存在。

究其原因,是因为医疗行业有很多隐性的成本(比如说沟通、回扣、中介、提成等,此处不展开),这部分成本均无法取得合规发票。

如果没有合规发票。按照我国税法,这部分成本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也无法抵扣应缴增值税。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就此额外交所得税和增值税

核酸检测企业以前只是整个大医疗体系中非常小非常不起眼的一个分支。但这三年疫情,时势造英雄,核酸检测行业得到了“飞一般”的增长。在这背后,是各地政府、各地卫健委的天价核酸采购订单。如此高的利润,如此大的诱惑,我们有理由相信,这背后的隐性成本,是非常惊人的。比如近期公布的北京卫健委原主任于鲁明的核酸检测费提成高达

|  2.7亿。

要知道,这位于主任是2022年4月落马的,那时候可不是核酸检测最疯狂的时候啊。

作为核酸检测企业的老板,这部分完全无法取得合规发票的成本,该如何处理?

这时就只能付诸于从他人处买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来进行抵扣/扣除,也就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此外,不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是虚开发票罪,都有起刑点低、量刑高的特点。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在250万元以,即构成“数额巨大”,其核酸检测公司的体量,这在250万以上多少倍啊,

|  妥妥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还附加没收财产。

即使是普通发票,以核酸检测公司的接收体量,要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是分分钟的事。

这个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咱们可以从天津市高院发布的文件可见一斑,“虚开发票5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所以,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是轻而易举啊

虚开发票,是核酸检测公司的死穴。从这个角度深挖,一定会有惊喜。







END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KK安全说):核酸检测背后的真正乱象 || 税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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