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讨论 | 治理网暴,除了入刑还能做些什么?

admin 2023年7月12日02:42:15评论8 views字数 5122阅读17分4秒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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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接连不断,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一些受害者因为网络暴力被宣告“社会性死亡”,甚至发生自杀等极端事件。“按键伤人”现象,已经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近日,多个部门都起草了治理网络暴力的意见、规定,释放出依法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力度的强烈信号。

法治网研究院持续关注网络暴力系统化、机制化治理,日前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等,围绕反网暴相关热点话题进行一次深度对话。



0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都释放出依法加强网络暴力治理力度的强烈信号。由此,尽快推动出台反网络暴力法,再次成为热议话题。此前,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也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您怎么看待出台反网络暴力法这个呼吁?目前条件是否已成熟?
刘艳红:网络暴力屡禁不止,且新的表现形式层出不穷,凸显了法治建设要跟上互联网发展的紧迫性。当前我国规制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定较为分散,存在立法表述模糊、惩罚力度轻微、缺乏有效衔接、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暴力频发态势,应考虑对这些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总结,加快推进预防、遏制和惩治网络暴力的专项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法可依是治理网络暴力的先决条件。我认为,及时制定反网络暴力法,对于推进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积极健康的网络生态。
刘晓春:关键还是要研究清楚现有法律制度和治理机制,治理网络暴力的不足和原因究竟在哪里,又是否能够针对网络暴力的特点和制度的空白,设计出有针对性的新方案,并且评估是否有必要上升到法律的层次,还是通过更加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实现更加高效的治理。这些结论也都需要建立在对治理现状包括平台目前已经采取相关网暴防范措施的充分调研基础之上。
翁小平: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网络暴力有逐渐升级的趋势,网暴受害者也从公众人物逐步扩展到普通民众。截至2022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国人都可以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网络暴力带来的危害是不容小觑的,轻则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生活,重则导致当事人社会性死亡,甚至选择轻生。
当下网络暴力层出不穷,惩治网络暴力常常陷入“法不责众”的困境,加强网暴惩处力度的呼声也就越来越高。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依法惩治网暴已经成为共识,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也是对社会需求和呼声的必要回应。
周兆成:我认为打击网络暴力需要法律长牙,对网暴者重拳出击。我也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过建议书,强烈呼吁对情节严重的网暴行为入刑。当然,网络暴力未专门入刑,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目前对于网暴行为,无法刑事处罚。部分网民煽动或参与网络暴力的行为,情节恶劣的,很可能已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惩处网暴行为的案例,施害者依法受到了刑事处罚。但是,因为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罪都是刑事自诉案件,受害者存在举证难度,往往很难维权。



02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其背后的成因有很多,而一些平台缺乏有效管控是一个重要原因。更有甚者,某些平台为了流量和热度,对于网络暴力起到了默认纵容甚至推波助澜的作用。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强调加大网暴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以有效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维护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您认为应该如何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

刘艳红:网络平台是信息内容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在治理前端,管好私信功能规则、流量入口、算法模型等关键环节,通过识别机制和审核机制及时过滤网暴内容,加大弹窗提醒警示力度。

在治理中端,建立跨平台间合作机制和恶意话题熔断机制,严防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扩散,健全网络暴力当事人实时保护机制,强化“一键防护”等应急保护措施,畅通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
在治理末端,加大对网络暴力实施者的溯源追责和宣传曝光力度以及对重点群体的救助保护,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并承担执法协助义务,严肃问责处罚失职失责的网络平台。
刘晓春:目前主要的互联网平台,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已经基本都建立起了相应的平台网络暴力防范机制,包括前端服务、后端技术、平台规则体系、未成年人专门保护等,从事前建立监测模型、事中及时动态干预、事后救济应急疏导等方面,都有不少做法。另外,多数平台也开发了网暴受害者的求助和保护机制,比如“一键防爆”等功能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标准设置。
我们最近建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对平台的这些网暴治理措施展开调研、总结和测评,近期会发布相关的研究报告,也是希望能够为平台采取有效的网暴防范和治理措施提供一个实践的指引和参考,帮助建立网路暴力治理领域的平台责任指标体系。
翁小平: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我建议可以从以下四点入手:第一,要求网站平台建立健全的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内容识别预警,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预警网络暴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二,网站平台应主动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机制,优化私信功能规则,及时过滤网暴内容,强化一键防护等应急保护措施,建立快速取证和举报通道,加大弹窗提醒警示力度。
第三,网站平台应主动承担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的责任,及时清理过滤涉网暴违法违规评论,及时关停网暴内容集中的直播间,封禁违规主播,清理含有网暴信息的短视频。
第四,相应的执法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置处罚,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站平台的处置处罚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周兆成:发生持续性的网暴,往往存在网络平台处理滞后的情形。如果要有效治理网络暴力,最大限度减少网络暴力伤害,首要应当压实平台责任。网络平台有责任强化网络暴力防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和快捷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涉及网络暴力的言论快速甄别及时处置,借助智能过滤手段发现和阻止网络暴力言论的发布。
我还有个建议,可以探索平台用户积分制,如果用户有网暴言论,就可以对其扣除相应积分,同时对账户进行全方面的监管,而不是换一个网名又可以继续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03

网络暴力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行为溯源难、确定主体难、证据固定难、受害举证难。这种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象,让一些网暴受害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也因此,有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为了更有效惩治网络暴力,需要积极推动“自诉转公诉”。对此,您怎么看?
刘艳红:我国刑法上对侮辱罪、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例外”的追诉方式。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侮辱、诽谤犯罪的网络暴力案件中,被害人提起自诉遇到较大的现实困境,如被告人的真实身份难以确定;自诉人的调查取证能力有限,提供的证据要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难度较高。
因此,可以考虑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网络暴力案件纳入公诉案件的范围。在自诉人同意或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便借助国家公权力追究恶劣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例如,“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从自诉转为公诉,有力地证明公诉方式有利于震慑“法不责众”的施暴心理,维护网络秩序。
刘晓春:在我看来,提高刑事打击和制裁的力度,的确能够起到一定程度威慑和抑制网暴的作用。但是从我们调研到的绝大部分网暴行为来看,能够明确构成犯罪的还是少之又少。实际上很多明确的侮辱诽谤类的,平台都已经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了防范,比如关键词拦截等。所以,刑事打击意义上的自诉转公诉可能还是只能解决一小部分情节比较严重的网络暴力,未来还是需要建立现有法律责任体系之外的治理创新机制。
周兆成:我在代理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时,就呼吁过这个问题。当时的情况是,由于被害人刘学州已经被网络暴力逼迫自杀,无法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刘学州在遗书中也希望加害者得到惩罚。其近亲属养父母早已离世,亲生父母则与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存在利益冲突,根本无法履行控告责任。尽管被害人刘学州近亲属已经委托律师,但是,该案如果按照刑事自诉程序自行取证显然困难重重,只有司法机关依法启动公诉程序,才能及时有效追诉犯罪、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翁小平:网络暴力案件能否“自诉转公诉”,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将所有的网络暴力案件都转为公诉案件,显然也不具有可操作性,还应进一步研究界定公诉和自诉的范围。也正是基于此,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侮辱诽谤罪只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时,才可以转为公诉。
因此,治理网络暴力犯罪需要宽严有度、协调一致,对于不同程度的网络暴力行为,也分别对应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三种层次的惩治。此外,针对网络暴力取证难的问题,也有诸如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保护。



04

据全国信息网络安全协会联盟等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网络暴力防控与网络文明”调查专题报告》,在逾303万份有效问卷中,61.11%的受访网民称自己曾或多或少遭受过网络暴力。有研究发现,网民对网络暴力的参与具有日常化的特征,兼具持续性与随意性。面临网络暴力风险的,不仅是公众人物,也会是每个普通民众。个人如果遭遇网络暴力该怎么办,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刘艳红:如遭遇网络暴力,首先立即开启社交APP的一键防护功能,关闭私信和评论区,暂时隔绝网络,减少外界负面信息对自己的影响。
其次,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遭遇网络暴力要及时告知家人、老师,向家庭或学校寻求指导和帮助。
再次,第一时间通过截图等方式固定和保存相关侵权证据,然后通过快速举报通道向网络平台投诉,要求网络平台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阻断网络暴力信息的传播扩散。
最后,如果网络暴力情节严重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刘晓春:目前其实很多互联网平台和媒体,都加大了个人如何防范、应对网络暴力的宣传力度,还是有很多值得了解和借鉴的经验和教训。个人可以有意识地多了解一下,包括一旦遭遇网络暴力可以采取的一些“自救”措施,包括有效利用平台的一些针对性屏蔽、一键防网暴、阻止陌生人私信打扰等功能,并且有些平台也推出了网暴的心理疏导机制等,都可以事先了解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我们也观察到有些网暴行为,实际上是跟受害者自己的行为也有关系,比如为了吸引流量故意做一些惊人之语、发布一些吸引眼球的信息等。这些情况下,在获取流量的努力时也建议做好相关的心理准备,有可能会引来反对的言论,并提前做好自我保护的措施和准备。
翁小平:个人遭遇网络暴力时,一是要尽可能地从暴力氛围中脱离出来,保持正常生活节奏,尽量避免上网,减少网暴信息给自己带来的伤害。
二是可以让家属或者委托律师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取证,如拍照、截图、录屏,之后将证据进行公证。
三是对网暴言论和账户向平台进行举报,要求平台删除网暴言论、视频或封号,并反映给网信部门或者网管。四是针对网暴严重程度不同,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网暴行为已经给受害人造成了创伤,不想让受害人再介入,那就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共同抵制网络暴力行为,一旦遭受网络暴力,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周兆成:很多网络大V应对网络暴力往往有更好的心态和处理方法,但普通网民或者平时接触互联网不多的用户,遭遇网络暴力时常常不知所措、异常焦虑。
如果一旦不幸遭遇网暴,我的一个建议就是,当事人千万不要有过多的“代入感”,现实中和网络上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维度,太过在意每一条网络留言评论会让自己的痛苦加倍。网络平台也可以加强网络心理疏导中心建设,当用户遭遇网络暴力要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先努力做好心理建设,然后再根据事件热度情况、传播特点以及严重程度等,去处理解决接下来的问题。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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