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信息支援
案情回顾
1、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否则将会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对不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广大网民朋友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不扫描没有安全保障的二维码,切实保护个人信息。
END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安全圈):【安全圈】“炫技”黑客落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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