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5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7月3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本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山石网科安全技术研究院):施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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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5号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7月3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本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山石网科安全技术研究院):施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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