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admin 2020年9月8日08:18:11评论273 views字数 9068阅读30分13秒阅读模式

编者按:

本公号曾发表的人脸识别系列文章:

  1. 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 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 售门店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主要法律问题(DPO社群成员观点)

  4. 脸识别技术的规制框架(PPT+讲稿)

  5. 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六大场景及法律规制框架的适配(DPO社群成员观点)

  6. 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规制研究初探(DPO社群成员观点)

  7.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四):“生物识别信息”

  8. 美国华盛顿州人脸识别服务法案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9. PAI | 《理解人脸识别系统》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0. 解读世界首例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合法性判决二审判决(DPO社群成员观点)

  11.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一):应用场景


本篇对人脸识别的文章作者为杨丹。


一、人脸识别技术是什么


人脸识别与虹膜、指纹识别类似,是一种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是通过对图像和视频中获取的人脸进行分析和比较来判断两张脸的相似性,以验证或识别某人身份,通常分为:


a.     1:1的人脸验证,旨在确定图像中的人脸是否已经存储于系统内置的人脸数据库中,如果系统没有该人的人脸信息,则验证失败;

b.     1:N的人脸识别,旨在通过人脸检索的方法,在人脸数据库中检索出该人的其他照片,或查询该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二、人脸识别系统是如何工作的


1、人脸识别的流程 [1]


图像采集

通过摄像头对不同位置、不同表情等多方面的静态和动态的人脸图像进行采集的过程;

图像预处理

有时获取的图像带有噪声或存在尺寸不合规的情况,计算机视觉项目通常会对图像进行预处理操作,使得图像更符合系统的要求;

人脸检测

检测图像中是否包含人脸,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是利用人脸肤色与周围环境颜色的差异,将人脸与背景区分开来;若图像中存在人脸,系统将返回检测到的人脸矩形边界的4个坐标值;

人脸校正

图像中的人脸不一定都是正脸,通过几何变换的方法将不同角度的人脸进行扶正对齐;

人脸特征点定位

对图像中的人脸进行定位,常用的关键位置的点为左右眼、左右嘴角和鼻子这5个人脸特征点,以及包括嘴唇和面部轮廓构成的68个人脸特征点;

人脸特征提取

通常用于判断性别、年龄等场景;根据人脸特征的时间可变性可分为永久性的人脸特征(如五官)和暂时性的人脸特征(如皱纹);


三、人脸识别技术的缺陷


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者而言,最突出的挑战之一是旨在击败这些系统的“黑客”。我们可以戴上胡须、眼镜或通过化妆来掩饰自己的年龄。目前比较流行的四种伪造身份的技术为照片、视频、面具和变形。


通过获得的目标照片欺骗人脸识别系统是最普遍的骗术,因为它简单廉价。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缺少三维信息,以及握图的手抖动导致验证失败。此外,照片不太可能模仿活人的某些特征,比如眼睛和嘴巴的运动,也就是三维验证中的“活跃性”。解决这一缺点的方法是在照片的眼睛和嘴巴上打洞,模仿者将自己的眼睛和嘴巴与照片相结合,使模仿者赋予图片“自然”的运动。例如,2019年浙江嘉兴一位四年级学生在课外科学实验中发现,只要用一张打印照片就能代替真人刷脸,骗过小区里的丰巢智能柜,代替父母取快递。[2]


与照片欺骗不同,视频中的面部特征不太可能是静态的,通过包含活体检测的视频来攻击人脸识别系统,如视频的人眨眼,面部表情,表演和呼吸均被可用于模拟验证。[3]


最具挑战性的欺骗技术是构造和呈现一个三维面具。3D扫描和打印技术的发展为这项骗术提供了必要的工具。Kneron公司的研究人员表示,他们能够使用刻画另一个人脸的3D面具来欺骗某些人脸识别系统。研究人员对三大洲的系统进行了测试,他们成功欺骗了支付宝和微信的人脸支付系统,中国边境的安检系统,以及阿姆斯特丹史基浦(Schiphol)机场的护照检查口的人脸识别系统,安检是在安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的,这就表明如果没人在场,安检的人脸识别系统就不完全安全。苹果的Face ID和华为的系统则可防御面具的攻击,因为两者都使用结构光成像这种更为复杂的技术。[4]模仿者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需要目标对象的配合,以获取并建立准确的信息。一些人脸识别系统通过要求受试者进行一系列动作,如张张嘴,眨眨眼来与受试者进行互动,但3D面具可以成功击败这些动作,因此,建议在人脸识别技术中加入其他生物特征识别,如步态或语音验证,以达到对抗这种攻击的目的。


最后一种攻击被称为变形(Morphing),将一张脸的纹理贴到另外一个形状的脸上,或者合成两个人所生宝宝的照片等,这些应用均依赖于变形技术。[5]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四、人脸技术导致的偏见


外国的文献显示,人脸处理技术(Facial Processing Technology)对女性、非二元性别的人群、有色人种、性少数群体、移民、工人、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和宗教少数派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例如,实验者开发了一款名为CelebSET的基准数据集,该数据集由80位名人的照片组成,其中包括20位浅色皮肤男性(LM),20位浅色皮肤女性(LF),20位深色皮肤男性(DM)和20位深色皮肤女性(DF),并为每一位名人手动识别了10张微笑和10张非微笑的示例图。实验者通过该基准数据集分别评估了微软、亚马逊和Clarifai的API,显示出系统在识别LM,LF,DM,DF图片的性别,年龄,姓名,是否微笑和人脸检测时,精准度存在一定比例的差异,如下图所示: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外国的一项研究显示,人脸识别系统在识别不同种族,如亚洲人,白人,拉美人,黑人,印度人和其他混血时,精准度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如下图所示:


人脸识别技术研究综述(二):技术缺陷和潜在的偏见

 

性别偏见 –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2018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在美国人口的性别比例相对均衡的现实前提下,Facebook发布的新闻资讯中,男性出现的频率是女性的两倍,特别是涉及经济领域的报道;研究人员通过测量图像中的男性面部和女性面部的大小发现,男性人脸比女性人脸占用的面积大10%。这就导致了人脸识别技术依赖的机器学习进行训练的女性数据不足,最终影响系统预测或验证女性时产生偏差。[6]

 

种族偏见 –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的研究人员 Joy Buolamwini的研究报告指出,亚马逊的 Rekognition软件在检测图像中肤色较浅的男性的错误率是0.8%,肤色较深的女性的错误率是34.7%[7]。这种错误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的参与,例如,某些人群与执法部门或机场安全数据库匹配得不成比例,可能导致被限制入境。无论是算法训练还是在人群中匹配目标人脸,都可能出现误报。

 

我们可以看出,性别和种族的偏见与数据集中该群体样本的数量相关,此外,1:N的人脸识别相较于1:1的人脸验证错误率更高,也就是说,获取人脸信息的样本是否为正面图像,面部是否存在遮挡物,光线和角度的差异都会成为精准率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会导致某些群体被错误抓捕,或禁止他们在特定的公共场所自由活动等情况发生。(本篇完)

 


[1]王天庆《人脸识别入门》

[2]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7596898723038034&wfr=spider&for=pc

[3]http://m.elecfans.com/article/1150128.html

[4]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facial-recognition-fooled-with-mask-kneron-tests-2019-12?r=US&IR=T

[5]https://www.researchgate.net/figure/Morph-levels-used-in-passport-frames-for-Experiments-1-and-2-The-individuals-shown-in_fig2_315532848

[6]http://m.elecfans.com/article/1108844.html

[7]http://news.mit.edu/2018/study-finds-gender-skin-type-bias-artificial-intelligence-systems-0212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超过3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社群成果

  1.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2.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3.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4.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7.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8.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Facebook“起诉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10. 法国数据保护局发布针对与商业伙伴或数据代理共享数据的指南

  11.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DPO沙龙出品)

  13.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DPO沙龙出品)

  14.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5.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6. “108号公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7.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8.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9.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0.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1. “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2. CJEU认定网站和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成为共同数据控制者(DPO沙龙出品)

  23.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4. 英国ICO《数据共享行为守则》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5. “hiQ Labs诉LinkedIn案上诉判决”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6.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27.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8. FTC“首次针对追踪类App提起诉讼”的官方声明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9. ICDPPC关于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竞争维护交叉问题决议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0. 德国关于确定企业GDPR相关罚款数额官方指南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1.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32.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3.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4.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5. 欧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6. 联合发布 |《2020数字医疗:疫情防控新技术安全应用分析报告》

  37.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38.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9.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中个人信息问题的意见(DPO社群出品)

  40. 新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35273-2020)正式发布


线下沙龙实录见:

  1.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第一期纪实

  2.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3. 第三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4.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网络爬虫的法律规制

  5.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之二:当爬虫遇上法律会有什么风险

  6. 第五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讨论

  7.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走进燕园系列活动第一期

  8. 第六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2018年隐私条款评审工作

  9. 第八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重点行业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

  10. 第九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研讨

  11. 第十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融合可给企业赋能,但不能不问西东

  12. 第十一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企业如何看住自家的数据资产?这里有份权威的安全指南

  13. 第十二期数据保护官纪实:金融数据保护,须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

  14. 第十三期DPO沙龙纪实:厘清《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的重点条款

  15. 第十四期DPO沙龙纪实:梳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流程

  16. 第十五期DPO沙龙纪实:SDK非洪水猛兽,但如果“作恶”乱收集信息,谁来管?

  17. 第十六期DPO沙龙纪实:查询App收集个人信息类型、禁止收集IMEI号是未来监管趋势

  18. 与欧美一流数据保护专家面对面(DPO沙龙特别活动)

  19. 第十七期DPO沙龙纪实:数据统一确权恐难实现 部门立法或是有效途径

  20. 第十八期DPO沙龙纪实: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

  1.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一):“行为个性化”

  2.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二):“个人敏感信息”

  3.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规则

  4. 美国联邦隐私保护立法草案研究(四):“生物识别信息”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文章

  1.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一:个人信息的性质

  2.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二:同意的例外

  3.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三:数据技术的应用路径

  4.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四:接触追踪的数据共享安全规范

  5.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五:电信数据的安全规范

  6.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六:GDPR框架下的公共卫生数据共享

  7.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七:美国公共卫生机构的数据调取权力

  8. 传染病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初探之完结篇:解读中央网信办通知

  9. 欧盟国家和英国的数据保护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官方意见汇总(DPO社群出品)

  10. 美国疫情防控中的关键基础设施的识别和认定(DPO社群出品)

  11.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中个人信息问题的意见(DPO社群出品)

  12. 欧委会关于新冠疫情中利用移动数据和应用官方建议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3. 漫画图解苹果和谷歌联手开发的接触追踪应用的基本原理  

  14. 澳门关于疫情防控中进出场所人员个人资料保护的通告

  15. 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的接触追踪:中国方案

  16. 欧委会“支持抗击新冠疫情的APP的数据保护指引”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7. 来自欧洲的接触追踪协议(ROBERT Protocol)的基本原理:漫画图解

  18. 英国信息专员对苹果谷歌接触追踪项目的官方意见: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9. 三百名学者关于接触追踪APP的联合声明

  20. EDPB关于“疫情场景中使用位置数据和接触追踪工具”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1. 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22. 韩国利用ICT抗疫经验总结:接触追踪部分(中文翻译)

  23. 全文翻译 | 欧盟新冠肺炎“接触追踪”APP 共同工具箱(DPO沙龙出品)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1.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一):基本制度介绍

  2.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二):国际性的第214节授权

  3.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三):建立外国参与安全审查的行政令

  4. 美国电信行业涉及外国参与的安全审查(四):FCC对中国企业的陈述理由令


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1.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利刃出鞘

  2. 对《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几点观察

  3.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吹响了向网络安全强国迈进的号角

  4. 我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走向前台

  5. 网络安全审查的中欧比较:以5G为例

  6. 网络安全审查 |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的逻辑和要旨:以5G安全为例


美国的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

  1.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一:对“外国生产的产品”的相关规则

  2.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二:适用EAR的步骤

  3.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系列文章之三:苏联油气管道的“华为”事件

  4. 《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对中国的战略路径》背后的决策博弈

  5.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 | 允许华为和美国公司共同制定5G标准

  6. 美国出口管制 | BIS发布针对“基础性技术”出口管制的“拟议制定规则预先通知”


自动驾驶系列文章:

  1. 自动驾驶数据共享:效用与障碍

  2. 自动驾驶数据共享:效用与障碍(附文字实录)

  3. 北京市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立法综述及动态(DPO社群成员观点)

  4. 自动驾驶的基建工程 — 高精地图产业促进与国家管控的平衡(DPO社群成员观点)

  5.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跟踪系列文章:

  1.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2. 欧盟委员会主席首提“技术主权”概念

  3. 推进欧洲可持续和数字化转型:《欧洲新工业战略》解读(DPO社群成员观点)

  4.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德国和法国推出欧盟自主可控的Gaia-X云平台计划

  5.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盟如何在科技领域能主导下一个十年

  6.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关于数字平台监管的建议

  7. 欧盟“技术主权”进展 | 欧洲共同数据空间治理立法框架


第29条工作组/EDPB关于GDPR的指导意见:

  1.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3.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4.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7. EDPB《关于GDPR适用地域范围(第3条)的解释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8.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0.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1. EDPB关于“疫情场景中使用位置数据和接触追踪工具”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EDPB | 《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v1》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3. 第29条工作组 | 《关于匿名化技术的意见》中文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4. 欧盟委员会关于GDPR实施两周年评估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数据安全法系列文章:

  1.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立法思路

  2.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数据分级分类

  3.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中国版的封阻法令

  4. 对《数据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 | 重要数据如何保护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系列文章

  1.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一):美欧概览

  2.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二):CFIUS实施条例详解

  3.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三):从美国《确保ICT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        

  4.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四):从美国《2019年安全与可信通信网络法案》看

  5.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五):禁止中国公司对StayNTouch的收购

  6.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六):《2019国家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法案》

  7.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七):美国众议院荒唐的决议草案

  8.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八):《2020安全的5G和未来通信》法案

  9. 个人数据与域外国家安全审查初探(九):澳大利亚《协助和访问法》

  10. 美国司法部狙击中国内幕(Inside DOJ's nationwide effort to take on China)

  11. 美国司法部“中国计划”的概况介绍

  12. 突发 | 特朗普签署关于TIKTOK和WECHAT的行政令

  13. 理解特朗普禁令中的Transactions

  14. 白宫决策内幕 | TIKTOK的命运是由一场"击倒、拖出"的椭圆形办公室争斗所形塑

  15.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起源、演变和应用


数据跨境流动系列文章:

  1.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2.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二)

  3.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三)

  4. 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框架: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平衡(四)

  5. TPP对跨境金融数据“另眼相看”?

  6. 马来西亚拟将我国认定为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地区

  7. 美国ITIF关于数据跨境流动的研究报告简介

  8. Chatham House举办Cyber 2017大会,关注中国数据跨境流动

  9. 俄罗斯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对隐私政策和数据跨境流动的新举措

  10. 看清APEC“跨境隐私保护规则”体系背后的政治和经济

  11. 敬请关注“闭门会-数据跨境流通”

  12. “闭门会: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分析” 总结

  13.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进展更新(截止201810)

  14. 俄罗斯数据本地化和跨境流动条款解析

  15.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16.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现了安全与发展的平衡

  17.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保护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一环

  18.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之“境内运营”

  19.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保护我国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一环》英文版

  20.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之“向境外提供”

  2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基本框架的构建

  22. 银行业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框架与脉络(DPO社群成员观点)

  23. 《网络安全法》中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真的那么“另类”吗

  24. 解析《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实体保护规则背后的主要思路

  25.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从中外比较的角度

  26. 数据跨境流动 | 澳大利亚政府提出新的数据本地化要求

  27. 数据跨境流动 | 欧盟EDPB对欧盟隐私盾协议被判无效的相关问答(全文翻译)

  28. 数据跨境流动 | 美欧“隐私盾协议”被判无效背后的逻辑

  29. “清洁网络计划”下的APEC跨境隐私保护(CBPR)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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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9月8日0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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