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发展与应用研究

admin 2022年11月29日01:46:23评论38 views字数 2818阅读9分23秒阅读模式

相关研究报告显示,早在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就已达到了27.2万亿元,占GDP比重则为32.9%。针对数字经济作品的版权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与传统版权作品相比,数字经济时代的版权作品易被人复制。


值得庆幸的是,如今,多个互联网内容平台已经加强了对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视。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于2010年提出的DCI体系,也以共生共治共享为理念,面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嵌入式”版权服务。虽然目前的数字版权保护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数字版权保护的相关问题解决仍然任重而道远。


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发展与应用研究


互联网视角下云计算发展现状分析

1.互联网视角下云计算特性分析

云计算是基于虚拟化技术,通过IaaS、PaaS和SaaS三种服务模式提供给网络用户按需使用、计量付费的服务。所以云计算技术为改进现有数字版权保护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便捷的技术支持,即虚拟化技术。通过虚拟应用技术,将传统的版权作品的保存、加密解密和版权作品的内容呈现完全分开,以保证版权作品的安全性。


2.互联网视角下云计算环境中的数字版权保护现状及问题分析

探索符合云计算技术的版权保护。先进的技术更可以运用于维护版权制度,所以在国家制定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和数字交易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时,应该合理地考虑云计算技术的特点,并运用于法律法规的修订中。

适度考虑个人信息保护。我国在打击网络侵权的过程中过于保护版权人的利益,而忽视了侵权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因此,我国要在此方面完善立法,适当地考虑一下保护侵权人的个人信息。


 “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建设模型

“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建设模型是在理论指导、企业调研和实际应用的基础上构建的一套基于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机制的体系。


1.“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建设模型的概念

“MPS-CUD”即Monitoring platform system(监测平台系统)和Circulation and use of data(数据的流通使用),也可称为“监测平台-流通使用”。“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建设模型是基于互联网视角的系统解决方案,将数字内容的运营重塑融合,形成链条对接可追溯式的数据自动分析与流通使用的一体化平台,渗透整个数字版权价值链。


2.“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建设模型的结构

云计算的虚拟化技术,将对版权作品的加密和解密的过程都控制在虚拟化资源池中,提供给网络用户的只是解密后的变化量信息,这个过程保证了整个版权作品的数据始终停留在云中,防止了传统数字版权保护方式中解密方法的外传,避免了传统服务中的安全性问题。


跨界多方联动的平台化即为第三方建立一个既方便又高效的软件监测与数据流通平台,可以实现政府部门、开发者、运营商、使用者的跨界多方之间数据交流互通,又可以使版权纠纷相关部门通过这个可追溯链条找到责任负责人。基于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不仅需要多方跨界联动企业和政府的合作与监督,更需要高素质、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强烈的社会文化环境。


3.“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建设模型的运营模式

“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的实施是互联网视角下,数字内容版权产业良性循环发展的“中心轴”。政府部门可以监督和控制企业在信息化环境下的产业发展动态,公众也可以通过支付合理的费用享受高质量的数字内容和服务。如此循环往复,相信一定可以实现基于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我国基于云计算环境下数字版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模型从系统化的角度论证了基于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平台运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I类利益相关者管理策略:内容提供者在利益相关者中是唯一的一个权力高而利益回报低的人群,因而他们适用于C类管理策略。无论移动互联网产业如何发展,内容的质量一定会成为移动应用用户规模和市场规模的决定因素,而“粗制滥造”必然会被用户淘汰。因此,为了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应使用“保持满意”策略,实现双方共赢。


第IV利益相关者管理策略:在运营商的数字版权保护中政府、技术提供商、用户均属于权力高、利益也高的一类,因而适用于D类管理策略。因此不难理解,在基于云计算环境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版权保护过程中,政府作为行政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必须制定出合理、严密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切实地落地到“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的运行中,为运营商的数字版权运营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促进其健康发展。


1.法律法规方面

随着我国信息化、数字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在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基础上对互联网视角下云计算技术相关权利和利益进行规制和调整,难免会产生局限性。因而建立专门法律,加紧出台针对互联网视角下云计算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已经变得十分必要。立法机关可以在研究《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对互联网视角下有关数字内容的版权问题进行明确和规定。


2.监管政策方面

一方面,保证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是政府的责任,提供一定政策和资金支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鼓舞运营商企业反盗版的士气;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对数字版权信息进行监管不仅可以有效地追踪信息的传播路径,而且可以监督它们在各个环节的使用情况,从而形成一套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


3.运营模式方面

企业通过合作,构建“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的运营模式,建立成熟的数字版权运营模式和分成机制。如此一来,既可以保证数字作品投放到互联网的安全性,又可以通过专业的机构统一管理数字版权。“‘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数字版权产业走向成熟提供了有益探索,而且为运营商之间、运营商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共赢搭建了平台。


4.技术应用方面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在互联网视角下,云计算领域技术手段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肯定,建立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评估机制是信息保护技术未来发展的趋势。


结论与展望

1.研究总结

经过对我国云计算技术发展现状及问题的深刻探讨,本论文在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MPS-CUD’跨界多方联动综合体系”的理论。


在本次的研究过程中,数字版权保护问题仍在不断出现,运营商的运营模式也在探索中不断成熟。


2.需进一步开展的工作

通过对本论文的研究,一方面,我国的互联网相关技术处于一个利好的大环境中,政府政策的支持、新兴技术的研发与改进、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等条件都为数字版权保护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虽然国内的众多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已经采取行动,但是由于还未探索出一套成熟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所以,我国在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过程中仍面临着各种威胁与挑战。


来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杂志

作者:青岛滨海学院  张妍妮

(本文不涉密)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发展与应用研究

  • 左青龙
  • 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右白虎
  • 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admin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1月29日01:46:23
  • 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CN-SEC中文网:感谢原作者辛苦付出):
                   互联网视角下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发展与应用研究https://cn-sec.com/archives/1430648.html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