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部官微11日消息,近期,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我国有关重要行业领域使用的境外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存在搜集外传地理信息数据的情况,部分数据重要敏感,甚至涉及国家秘密,对我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理信息数据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治理,指导、协助涉事单位开展清查整改,及时消除重大数据窃密、泄密等安全隐患。
地理信息数据既是重要的战略性数据资源,又是新型生产要素。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则是具备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管理、共享等功能的专业软件(地理信息的坐标精度甚至能够达到厘米级)。
根据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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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规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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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处理活动时,应当选用安全可靠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根据数据重要程度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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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国家重要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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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数据,属于间谍行为。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赛博研究院):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地理信息数据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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