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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刮起了几乎是全球范围内的一次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一些个人信息保护较落后的国家开始在立法及监管领域迎头赶上欧盟等更成熟国家的一次风潮,必须说GDPR的立法者可能在当年也没有意料到会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这样正面的结果。
然而,抛开GDPR原先的立法精神及原意,以及GDPR对全球个人信息保护带来在各个方面及领域的提升,我们更原意看到并去讨论有关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合法共享”带来的促进。无论是法律界在GDPR基础上对此议题的讨论,还是主要数据拥有者、企业高管及合规部门,已开始探讨如何识别数据资产、如何实现数据资产化、以何种模式共享数据。
数据共享、数据资产货币化将是未来两至三年间一项可以为各行业带来重大生产力提升及新利润源的领域,特别是在GDPR风潮下,各国、各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成熟度提升之后,数据合法、合规(特别是在不再侵犯数据中有关的个人主体的权利的基础上),数据共享及数据资产化的进程将会加快,并且我们预测将在2020年达到规模化、产业化的程度。
因而,企业高管应将战略性眼光投放于此,清醒地认识数据蕴藏的巨大盈利价值;进而投资于此,着力唤醒数据蕴含的盈利能力,才能在这场新的数据“工业革命”中成为先锋。
普华永道一直立足现在,着眼未来,已在此领域投入大量的资源,并与业界有关团队共同交流及合作,研究数据资产化体系及具体计量模型,我们期望能在未来的数据共享、数据资产化浪潮里与您携手并进。以下为普华永道“数据资产市场化交易流程之数据资产定价流程”的高阶体系示意图:
后续我们将推出有关数据共享、数据资产化的系列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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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赛博星人):一些数据共享战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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