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标识办法》通过明确标识 AI 生成合成内容,实现信息来源的可追溯性,帮助用户快速辨别虚假信息,遏制技术滥用,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标识责任,规范了内容制作、传播全链条的行为,构建了标准化的治理框架,推动了 AI 技术应用的合规化和规范化。
同时《标识办法》还为 AI 在多个场景的创新应用预留空间,促进了技术与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统一的标识标准与管理要求,增强了公众对 AI 生成内容的信任,推动形成了安全、透明、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技术生态,助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落地上层《标识办法》的应用指示。为了让读者更全面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安全管理的细节,思维世纪在深入解读《标识办法》的基础上还扩展解读了《GB 45438-2025 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标准进一步明确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在不同场景下的具体方法和相关要求,为内容标识的具体落地提供科学指导。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思维世纪):思维世纪解读四部委《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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