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安全治理参考:网络安全保险为切入

admin 2025年6月9日21:31:46评论14 views字数 6104阅读20分20秒阅读模式
本文首发于《网安26号院》杂志2025年6月号。

近年来,随着中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供应链安全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一环。《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将链主企业对供应链上下游的网络安全管理从自律提升为法定义务,要求其动态考核供应商并承担更大责任。

2023年,美国Clorox公司因供应链第三方系统漏洞遭遇勒索软件攻击,造成超3.5亿美元销售损失,并影响下游零售巨头。这一事件凸显了即便行业龙头也难以独善其身,供应链安全已关乎整个产业生态的韧性和稳定。Clorox案例警示链主企业必须强化对供应商的安全管控,也暴露了传统治理模式在面对复杂威胁时的不足。

本文将系统梳理我国供应链网络安全治理的政策环境和主要挑战,分析网络安全保险的创新优势,并通过国际案例的分析,提出“链主主导—保险协同—科技平台支撑”的新治理模式,为企业和行业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思路和建议。

一、传统供应链网络安全治理的局限与困境

在实际操作中,传统供应链网络安全治理模式仍面临一系列结构性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复杂的安全技术标准难以转化为可操作、可信赖的判断工具。

当前,供应链网络安全治理面临技术标准体系繁杂的问题。链主企业需统筹全链条的数据流转与安全保护,但面对高度复杂的技术规范和检查方案,既难以确保全覆盖,又难以形成统一、易于操作和具有可信度的评估机制。传统的打分制和合规检查往往“挂一漏万”,表面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具备真正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链主企业也难以对供应商的真实防护水平做出科学判定。

2. 缺乏财务风险缓释机制,链主企业难以有效落实供应商经济责任。

在现实供应链治理中,链主企业往往难以将网络安全责任实质性压实到供应商身上。即使合同中尝试约定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一旦真的发生重大损失,很多中小供应商很难具备足够的财务偿付能力,链主企业担心“追责即破产”,导致追偿机制流于形式。结果就是,供应商面对网络安全事件没有真正的财务压力和激励,责任落实名存实亡,链主企业被动承担全链条的重大风险,生态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严重失衡。

3. 静态合规检查缺乏持续监控,难以应对动态威胁和能力提升需求。

供应链安全治理普遍依赖合规准入和年度评估等“静态体检”,而在供应商准入后的过程管理和能力提升上存在明显空白。由于缺乏持续的动态监控和突发事件响应机制,供应商往往审核后即缺乏后续投入,导致“纸面合规”“形式主义”长期存在。面对持续演化的网络威胁,这一静态治理手段难以有效防范和应对。

4. 高昂的监管与检查成本难以全链条共担,生态治理失衡。

链主企业和头部企业虽有能力自建安全团队,但要覆盖全链条、成百上千家供应商的持续检查,投入成本极其高昂,远超企业自身防护预算。若将安全检查外包或让供应商自付费用,既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和形式化应付,也难以真正提升安全水平。缺少合理的全链条成本共担和激励机制,导致生态各方诉求难以平衡,负面影响逐步累积。

这些结构性局限使得传统供应链安全治理难以适应数字化与网络威胁的快速演进,难以平衡各方诉求与成本,行业亟需引入能实现责任闭环、风险量化和动态协同的新工具,推动治理模式的升级与创新。

二、网络安全保险对供应链治理困境的破解

网络安全保险以结果负责、风险补偿和协同分摊为核心特性,为供应链安全治理带来结构性变革。

首先,保险合同确保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由保险公司实际赔付,实现“结果负责”,倒逼链主与供应商落实安全责任。其次,保险机制具备天然的风险补偿功能,显著提升企业和供应链应对极端事件的韧性,为企业快速恢复运营和重建信任提供保障。同时,保险通过保险资金池和科学定价,将原本难以承受的巨大损失分摊到全链条成员,降低单一企业负担。最后,保险公司为降低赔付风险,会主动为客户引入风险评估、漏洞扫描、应急响应等增值服务,实现事前预防、事中干预和事后补偿的闭环管理。

在此基础上,网络安全保险针对传统治理的四大困境,提供了系统性的破解方案:

1. 保险机制推动标准量化和公正评估

保险公司出于自身风险控制需求,必须建立一套体系化、量化、易于理解的风险评估体系。无论是通过自研模型还是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保险公司都会对被保险企业和供应商进行统一、透明的安全能力评级。整个承保流程相当于一次全链条的“能力筛查”,评估结果直接影响能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极大提升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可信度。链主企业可借助保险公司这一第三方“裁判”,获得实事求是、标准化的供应商网络安全判定依据,直接以供应商提供正规有效保单作为合规依据即可。

2. 保险机制帮助供应商转移财务风险,助力链主企业落实经济责任

网络安全保险为供应商提供了财务风险转移与保障能力。通过保险合同,链主企业可以明确要求供应商必须投保足额的网络安全保险,将其因网络安全事件产生的赔偿责任以保险为“兜底”实现转移。这样,即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赔偿和经济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责任,链主企业也无需担心“追责即破产”的两难困境。保险机制消除了链主企业落实经济责任的顾虑,反向促进了合同中对供应商责任的明确约定和有效执行,从根本上提升了责任落实的可操作性与供应链治理的健康度。

3. 保险公司驱动动态监控与能力服务闭环

保险公司出于降低赔付概率的内在动力,会在承保后持续对被保险企业和供应商进行风险监控和动态管理。例如,保险公司会定期组织漏洞扫描、安全培训等活动,并根据威胁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风险预警级别。遇到安全事件时,保险公司还会第一时间介入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这种“服务+监管”模式,不仅让供应链安全能力获得持续提升,也让动态威胁能够被及时感知和应对,实现了从静态合规到动态防控的治理跃迁。

4. 保险机制实现全链条成本分摊与协同治理

保险公司通过保费资金池化和科学定价,将风险在全体被保险成员中实现资金共享,通过资金池负担服务过程中的成本,形成成本分摊。每家企业只需为自身风险和责任支付相应保费,就可以将沉重负担转移出去,同时享受了统一的安全服务和理赔保障。保险公司主导的标准化评估、统一服务和理赔流程,有效避免了“外包检查被供应商绑架”或“合规走形式”等问题,推动整个供应链形成成本共担、激励协同和持续提升的良性生态。

通过以上四种方式,网络安全保险通过结果导向、风险补偿、成本共担与动态服务,系统性破解了传统供应链安全治理在标准、责任、能力和成本四大核心环节的困境。它为行业提供了既专业又高效的外部动力,推动供应链安全治理从静态合规走向结果负责、协同共赢的可持续新范式。

三、标杆案例剖析:网络安全保险驱动下的供应链治理创新

根据NIST公开的案例分享,以思科(Cisco)为代表的全球科技企业,已经将网络安全保险机制深度嵌入供应链治理体系,形成了典型的行业范式。其经验对于中国企业探索新治理路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 全面细致的供应商安全标准

思科制定了覆盖11大安全领域、180项细致要求的供应链安全规范,涵盖安全治理、制造与运营、资产管理、事件管理、服务连续性、物流安全、物理与环境安全、人员安全、信息保护、安全工程与架构、第三方合作伙伴等。所有供应商必须遵守这一主规范,并通过合规性审查和动态监控,确保安全能力持续达标。思科采用NIST框架、ISO 20243等国际标准,确保供应链安全要求全球统一、可量化、可执行。

2. 强制保险与合同嵌入,形成风险闭环

思科要求所有关键供应商必须购买网络安全责任保险,最低保额为500万美元,且供应商需将思科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保险凭证是供应商获得业务准入的必要条件,且需定期更新,保险失效即暂停合作。合同中还约定了保险优先权、自付额、自保险等细节,确保保险责任明确、执行有力。

3. 保险公司深度参与供应商管理

保险公司不仅承担风险,还以第三方身份参与供应商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动态安全监控。供应商为获得好的承保条件和持续合作,必须提升安全能力,接受保险公司的安全合规审查和整改建议。保险公司依据评估结果调整保费和承保条款,动态反映供应商风险状况。

4. 激励机制与能力提升,形成正向循环

供应商为获得思科合作、降低保险成本,需不断提升安全措施,如多因素认证、定期漏洞扫描、获得国际安全认证等。保险公司则通过定期风险评估、激励性保费,推动供应商持续改进。思科还与保险公司合作,对合同制造商实施高保护风险(HPR)状态,要求其采取物理与电子双重安全措施,提升整体业务连续性。

5. 行业标准引领与协同创新

思科将保险机制与行业标准、技术平台深度融合,推动供应商获得NIST、Cyber Essentials等认证。保险公司通过外部审计验证合规性,形成“链主主导——保险第三方监管——供应商持续改进”的闭环。思科还与保险公司(如Allianz、Aon)合作,为采用其安全产品的客户和供应商提供更低的保险费率,强化产业协同。

思科案例表明,只有将“高标准安全要求+强制保险挂钩+第三方激励监管+合同机制嵌入+能力持续提升”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供应链安全治理的闭环和持续优化。保险公司作为不可收买的第三方,有效推动了供应商能力提升和行业标准统一。链主企业通过保险机制实现风险可控、损失可赔付、能力可持续提升,形成了行业韧性新标杆。这一模式为国内企业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蓝本:一是链主企业要以标准化、全球化的思维对待供应链安全;二是将保险与供应商管理深度融合,用保险公司第三方监管激励供应商持续合规;三是联合保险公司、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安全服务商,形成多元协同创新的生态,共同支撑治理模式的持续演进。

四、以网络安全保险为抓手的供应链安全治理新范式

中国供应链网络安全治理正处于重大转型关口。新范式应充分借鉴国际领先经验,结合本土政策与产业实际,构建“链主企业主导—保险公司配合—保险科技平台支撑”的闭环生态。

1.  链主企业牵头,构建治理体系框架

链主企业需将网络安全保险纳入供应链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全面的供应商安全标准,并进行分级管理与动态评估:

  • 制定供应商网络安全保险框架标准,强制要求所有供应商投保网络安全险,链主企业列为共同被保险人,高风险供应商同步提高保险金额;

  • 在合同中明确保险责任、违约后果、理赔流程等核心条款,供应商必须提供网络安全保险凭证,方可执行供应商合同,从而确保供应商达标,同时实现风险转移;

  • 定期联合保险公司和第三方对供应商能力复评,评估结果与保险额度、合作深度挂钩,动态淘汰不达标供应商。

2.  保险公司深度参与,风险转移与增值服务并重

保险公司基于分级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差异化保险产品和动态定价机制,联合安全科技公司开发量化模型,对高风险供应商实施动态核保。保险合同中约定“安全服务包”,包括安全评估、威胁监测、应急响应等,提升供应链整体防护能力。理赔流程数字化、专业化,覆盖数据恢复、业务中断、第三方索赔等多种场景。

3.  保险科技平台支撑,打通数据、技术与服务闭环

保险科技平台作为落实供应链安全治理范式的关键引擎。保险科技平台通过AI、大数据、区块链、威胁情报、SaaS服务等技术,打通链主企业、保险公司、供应商、安全公司等多方接口,实现合同签订、风险评估、核保、理赔、安服等全流程的数字化、标准化和自动化。对于中小供应商,平台可根据其数字画像和风险特征,推荐低成本保险产品和定制化安全服务包,降低准入门槛,提升全链条的整体安全韧性和协同防御能力。

该范式强调“链主主导——保险配合——科技支撑——生态共建”。链主企业确保标准统一和资源高效配置,保险公司实现风险分摊和价值创造,平台提升透明度和自动化水平。政策层面,2023年工信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新范式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应关注本土特色,灵活设计产品和分层服务,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打破“木桶效应”,实现与国际做法接轨并提升全球竞争力。

五、行动建议

结合政策导向和行业趋势,建议行业各方采取如下:

链主企业:将网络安全保险纳入供应链战略规划,制定供应商网络安全保险框架方案(supplier’s program),强制要求所有供应商投保网络安全险,并将链主企业列为共同被保险人,将保险条款和责任分担嵌入合同,建立动态评估与整改机制,联合保险公司和第三方定期安全复核。

保险公司:与具有安全背景的保险科技公司合作,开发面向不同风险等级的保险产品,完善承保、核保、理赔全流程,联合科技公司开发动态风险评估和增值服务,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保险科技平台:整合链主、供应商、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资源,实现全流程数字化,汇聚行业数据,支持政策创新和标准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保险科技平台作为新范式的核心枢纽,集成AI、大数据、威胁情报和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供应链安全风险实时监测、智能评估和高效理赔,助力链主、保险公司与供应商协同防控风险,推动供应链安全治理智能化与主动化。

关于作者

供应链安全治理参考:网络安全保险为切入

张聪  奇安信集团副总裁,厚锋科技首席技术官(CTO)兼首席信息安全官(CISO),奇安信网络安全保险推进工作组负责人。张聪在奇安信公司历任产品管理委员会主任、产品研发和服务PBG总经理、国际业务中心总经理,具有超过20年的网络安全行业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经验。自2023年起承担奇安信的网络安全保险的推进工作,对网络安全与保险科技的融合有深厚的理解。

厚锋科技

厚锋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由奇安信战略投资,专注推动网络安全保险生态的落地与融合。公司整合保险经纪、技术服务、数据增值、SaaS工具等业务,打造“风险识别-减量-转移”一体化服务,实现保前评估、保中监测、保后处置的全流程闭环。依托奇安信的数据和专家资源,厚锋科技具备领先的技术能力,并与保险公司、再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紧密合作,助力创新保险产品设计和风险转移。通过流程标准化和服务创新,厚锋科技为链主企业与保险公司高效协同提供强大支撑,推动网络安全保险从合规走向价值创造,成为供应链安全治理的重要创新平台。

来源:厚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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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安全治理参考:网络安全保险为切入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数据安全矩阵):供应链安全治理参考:网络安全保险为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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