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赔偿,在通勤上动手脚,单程通勤2小时

admin 2024年1月3日17:17:25评论26 views字数 667阅读2分13秒阅读模式

打工么,大家都是遵循着钱多、事少、离家近。

而近期西安的一家公司,在通勤上动了手脚,公司从CBD搬迁至秦岭脚下办公,并且要求员工必须在早上9点前完成打卡,否则进行扣工资。

为了减少赔偿,在通勤上动手脚,单程通勤2小时

因为长时间的通勤,导致了近10位同事离职。

然而在他们离职后的4天公司又搬回了原来的地方。

公司的给的回复是,已通知是临时变更工作地点。

嗯,我暂且相信公司的话,只是暂时的,但是假设这10位员工平均工龄2年,每人每月平均工资1w,这轻轻松松省掉了30w的赔偿啊。

我想如果真的是公司更换办公地点只是暂时的,并且离职的员工是公司的核心员工,我相信任何一个公司的老板都不是傻子,都会珍惜人才的,毕竟招聘一个的成本也不低啊,肯定不会因为暂时搬办公地点而让大家离职。

如果我是老板珍惜这些离职的人,我肯定会让他们远程在家办公,毕竟私企应该是以结果为导向,只要布置的任务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不就行了么。

员工坟场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上半年各种新闻报道的“员工坟场”。这个名词是外包公司发明的,大致的意思是:某个外包公司,在项目结束不再续签后,为了不给这些员工赔偿,找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作为办公地点,这个办公地点在怎么也的距离原来办公地点大几十公里,然后要求员工按时打卡上班。用这种卑略的手段让员工无法忍受这么遥远的上班路程而提出主动离职,这样就不用来赔偿员工了。

为了减少赔偿,在通勤上动手脚,单程通勤2小时

这个将搬动地点从CBD搬到山脚下,和这个“员工坟场”本质上是一个意思,都是通过过度拉长上班通勤时常,来逼迫员工进行离职,从而不对离职员工进行赔偿。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吉祥同学学安全):为了减少赔偿,在通勤上动手脚,单程通勤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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