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虚拟货币与违法犯罪

admin 2021年9月8日10:54:40评论37 views字数 5990阅读19分58秒阅读模式

简述虚拟货币与违法犯罪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常见的虚拟货币:比特币(Bitcoin)、以太币(ETH)、泰达币(USDT),常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币安、OKEx、火币合约。

一、虚拟货币

(一)比特币(Bitc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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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1、产生原理

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以钞票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钞票的冠字号码,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冠字号码,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 2100 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 2100 万个。

2、货币特征

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

全世界流通: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

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

低交易费用: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

无隐藏成本: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

跨平台挖掘: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


(二)以太币(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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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坊(英文Ethereum)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Ether,简称“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来处理点对点合约。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间由程序员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币启发后提出,大意为“下一代加密货币与去中心化应用平台”,在2014年通过ICO众筹开始得以发展。截至2018年2月,以太币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仅次于比特币。

1.产生背景

比特币并不完美,其中协议的扩展性是一项不足,例如比特币网络里只有一种符号——比特币,用户无法自定义另外的符号,这些符号可以是代表公司的股票,或者是债务凭证等,这就损失了一些功能。另外,比特币协议里使用了一套基于堆栈的脚本语言,这语言虽然具有一定灵活性,使得像多重签名这样的功能得以实现,然而却不足以构建更高级的应用,例如去中心化交易所等。以太坊从设计上就是为了解决比特币扩展性不足的问题。

2、货币特征

简洁原则:以太坊协议将尽可能简单,即便以某些数据存储和时间上的低效为代价。一个普通的程序员也能够完美地去实现完整的开发说明。这将最终有助于降低任何特殊个人或精英团体可能对协议的影响并且推进以太坊作为对所有人开放的协议的应用前景。添加复杂性的优化将不会被接受,除非它们提供了非常根本性的益处。

通用原则:没有“特性”是以太坊设计哲学中的一个根本性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以太坊提供了一个内部的图灵完备的脚本语言以供用户来构建任何可以精确定义的智能合约或交易类型。想建立一个全规模的守护程序(Daemon)或天网(Skynet),你可能需要几千个联锁合约并且确定慷慨地喂养它们,一切皆有可能。

模块化原则:以太坊的不同部分应被设计为尽可能模块化的和可分的。开发过程中,应该能够容易地让在协议某处做一个小改动的同时应用层却可以不加改动地继续正常运行。以太坊开发应该最大程度地做好这些事情以助益于整个加密货币生态系统,而不仅是自身。

无歧视原则:协议不应主动地试图限制或阻碍特定的类目或用法,协议中的所有监管机制都应被设计为直接监管危害,不应试图反对特定的不受欢迎的应用。人们甚至可以在以太坊之上运行一个无限循环脚本,只要他愿意为其支付按计算步骤计算的交易费用。


(三)泰达币(U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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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每一枚泰达币都会象征性的与政府支持的法定货币关联。泰达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该种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货币出现价格大幅波动,基本上一个泰达币价值就等1美元。

1、货币特点

稳定的货币:Tether将现金转换成数字货币,锚定或将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家货币的价格挂钩。

100%的人支持:在我们的外汇储备中,传统货币总是以1比1的价格支持每一种货币。所以1美元总是等于1美元。

透明:我们的外汇储备每天都在公布,并受到频繁的专业审计。流通中的所有东西总是与我们的储备相匹配。

区块链技术:Tether平台建立在区块链技术的基础之上,利用它们提供的安全性和透明性。

广泛的集成:Tether是目前最广泛的数字-法定货币。在Bitfinex,shapUNK,GoCoin和其他交易所使用tethers。

安全:Tether的区块链技术在满足国际合规标准和法规的同时,提供了世界级的安全保障。USDT最大的特点是,它与同数量的美元是等值的,1USDT=1美元。使之成为波动剧烈的加密货币市场中良好的保值代币。


二、虚拟货币交易所

(一)火币网

1、平台简介

火币全球专业站(huobi.sc/zh-cn/)是火币集团旗下服务于全球专业交易用户的创新数字资产国际站,致力于发现优质的创新数字资产投资机会,目前提供四十多种数字资产品类的交易及投资服务,总部位于新加坡,由火币全球专业站团队负责运营。火币集团是一家具有全球竞争力与影响力的数字资产综合服务商,为超过130个国家百万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2、基本数据

火币网目前资产39.69亿美元,共有619个交易对,24小时成交额198.0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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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币安网

1、平台简介

币安(binancezh.com/),国际领先的区块链数字资产国际站,向全球提供广泛的数字货币交易、区块链教育、区块链项目孵化、区块链资产发行平台、区块链研究院以及区块链公益慈善等服务,目前用户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140万单/秒的核心内存撮合技术,是全球加密货币交易速度最快的平台之一,也是全球加密货币交易量最大的平台之一。

2、基本数据

币安网目前资产15.57亿美元,共有622个交易对,24小时成交额92.9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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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OKEX

1、平台简介

OKEX(okex.me)是全球著名的数字资产国际站之一,主要面向全球用户提供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资产的现货和衍生品交易服务,隶属于OKEXTechnologyCompanyLimited。OKEX创立时,获得了世界顶级投资人TimDraper参与设立的创业工场百万美金的天使投资,TimDraper先生同时也是Hotmail、百度、特斯拉等世界顶级企业的投资人。

2、基本数据

okex目前资产3535.06万美元,共有465个交易对,24小时成交额382.7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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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界各国对待比特币的态度

在全球246个国家中,现有99个国家(40%)有不限制比特币的法律。接近17个国家(7%)要么限制比特币交易,要么认为比特币不合法。53%的国家尚未对比特币及其在各自国内的使用合法性发表评论。对于比特币来说,这是种风险因素,因为部分未下结论的国家可能会对加密货币实施限制。

以下是全球246个国家对比特币合法性的态度,及所占比例:

合法(绿色)和中立(橙色):99个国家,占40%;

限制(浅粉色):7个国家,占3%;

非法(深粉色):10个国家,占4%;

未确认(灰色):130个国家,占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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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发达程度越高,越接受比特币(除了中国)

  发达程度越低,越不接受比特币(除了俄罗斯)

  大部分不表态的国家集中在非洲

总的来说,多数国家尚未就比特币的合法性表态。全球监管机构尚未完全弄清楚加密货币这个新兴行业。这也是很多国家尚未就比特币的合法性发表评论的主要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仍静观其变的国家最终可能会确定自己的立场,并设定要么认可比特币使用要么宣告比特币交易非法的监管规则。比特币人气指数的攀升,继续超出预期。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以一种积极的眼光看待这种加密货币。

四、涉及犯罪

(一)洗钱

1、洗钱步骤

第一步,将黑钱换成比特币。一般直接在交易所购买,或是用现金、银行卡去比特币ATM机上购买。涉及到需要实名制的地方,都会用假身份替代。

第二步,将比特币换成美元或其他国家法币。一般来说犯罪分子都是通过数字货币交易所或者直接找到卖家线下交易,在不少国家的数字货币交易所都具有C2C交易,例如全球最大的比特币C2C平台Localbitcoin,这样的平台让用户直接交易,平台赚取手续费。

2、存在风险

比特币虽具匿名性,但这种匿名是相对的,人们无法直接将地址与某个身份挂钩,但地址信息、交易转账记录完全是公开透明的,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个地址以及哪个地址与它发生过交易,这些信息都是抹不掉的。

美国间谍斯诺登曾说,美国政府已经掌握了大部分比特币账户拥有者的信息,并实时监控保持追踪。一些犯罪分子为了混淆视听,他们会在Bitmixer或Helix上将比特币在多个临时钱包地址之间来回转换,让可追踪性降到最低,紧接着用比特币换成更难追踪到的匿名币,Zcash,Verge,Monero,Dash,或Desire,经过多重转换,逐渐让资金回到像房地产这样的传统金融中。

3、比特币洗钱犯罪率正在降低

近几年通过国际政府和组织间的通力合作,利用比特币从事洗钱犯罪活动的行为已经得以控制。

美国缉毒局(DEA)特工、网络调查工作组成员Lilita Infante近期研究发现,五年前,90%的比特币交易都涉及犯罪活动;而现在,这一比例已下降至约10%。在一份Elliptic研究报告中也有表明: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和非法交易的犯罪活动已经减少了40%以上。

(二)留学生在黑市外汇市场兑换外币

我国规定,人民银行各地中心支行(大城市)一年留学外汇最高批汇额为9999美元,高于此限额要报上一层管理机构批准。由于限额且提额审批比较复杂,留学生图方便,就会在黑市购买比特币然后兑换外币。

(三)空气币诈骗

2017年,国内一批投机分子看到虚拟货币的市场异常的火爆,他们自己就产生了一些所谓的虚拟货币也就是空气币进入市场,没有实体项目支撑,并且不会在github上发布项目代码的进度。

骗子基本没有成立公司,主要靠包装一个区块链无所不能的好概念,来忽悠外行众筹投资,投机色彩特别明显。一旦投资者入套,资金积累到可观数量,骗子就有很大概率携款跑路,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四)杀猪盘币诈骗

杀猪盘是一种流行于东南亚地区的诈骗方式,杀猪盘币诈骗是犯罪分子将受害者拉进虚拟币交易群聊,以“老师”的身份每天在群内发布币价分析和走势判断,“客服”负责引导投资者在平台注册、入金,还有许多“群众演员”向“老师”请教,或者晒出自己的“收益记录”。营造出一种稳赚不赔的想象,吸引新进群的“猪”进行注册投资,再利用小恩小惠让其深陷其中,最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杀猪者拿钱跑路。


五、法律法规(94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 融资风险的公告


时间:2017年9月4日

来源:证监会( csrc.gov.cn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当做好政策解读,督促会员单位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本期编辑:L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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