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0x01 安全法
《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七十九条。
《安全法》首先是我国对于网络空间主权的宣示,提出对国内的管理以及与国外的合作。接着从国家、政府、企业、个人层面进行要求。
其次,在理论科研层面,我们会完善标准指定,加强宣传工作,培养相关人才。而重点的方向在于网络安全认证、网络风险评估、网络数据保护等方向。
接下来有几个个人注意的点:
- 网络运营者应该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 网络产品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知道以前的哪些流氓软件们的行为现在算违法吗?)
- 网络产品、服务一旦出现漏洞,必须补救并告知用户、主管部门
- 在安全维护和个人信息收集方面提出要求
- 安全产品需要有安全认证
- 发布相关漏洞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什么规定?)
- 不许非法入侵、不得提供非法入侵工具、不得提供入侵支持、推广、支付
- 网络运营者必须要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供支持和协助
- 关键设施岗位安全背景审查,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设施采购需要国家安全审查
- 关键设施个人信息数据出境需要安全评估
- 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个人信息可以向他人提供
- 不得窃取、出售个人信息
- 不得设立违法的网站、通讯群组
- 电子信息违法时,运营商需要处置
- 对人民政府在风险发生时的作为提出要求
-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网络通信限制
- 军事网络安全保护另行规定
从上面这几个点,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网络安全的管理主要从网络运营商,关键设施运营商,个人几个方面开展。
接下来,主要说说个人方面,一个是不得违法入侵、提供工具等,这就对于一些论坛的工具共享、黑客活动进行限制。另一个是不得建立非法网站和群组,这也就解释了最近QQ群管理加严的原因。
再来看看个人方面的法律责任:
- 没有遵守国家规定发布漏洞的:
警告——1万~10万罚款(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5000~5万罚款)
- 非法入侵、提供工具等
没收违法所得,5日以下拘留,5万~50万罚款——5~15日拘留,10万~100万罚款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五年不得从事相关关键岗位工作
刑事处罚——终身不得从事相关关键岗位工作
- 建立违法网站、通讯群组
5日以下拘留,1万~10万罚款——5~15日以下拘留,5万~50万罚款
关闭网站、群组
0x01 情报法(草案)
共五章二十八条
《情报法》开门见山强调我们要建立国家情报体制,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相应的情报工作。
同样,个人关注一下几点:
- 国家情报工作可以经批准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 国家情报机构工作人经批准,出示证件,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进入相关区域、可以征用相关工具场地
- 国家有关部门保障情报工作人员亲属安全
当然,阅读情报法,主要关心的是对于情报的相关处罚措施。
- 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情报工作人员建议相关单位:
15日以下行政拘留——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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