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网络身份的利与弊

admin 2024年7月31日13:44:14评论147 views字数 1425阅读4分45秒阅读模式

前几日,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目的是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并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应用,加快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

公民网络身份的利与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内容有以下几点:

1、依托于国家统一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也就是将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信息绑定,提供接口统一查询,认证,包括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网络号、籍贯、家庭住址等信息)

2、网号类似于身份证号,一人一码,由字母数字组成,网证类似于身份证,但是不包含公民的明文身份信息

3、网号、网证可用于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服务中非明文登记、核验自然人真实身份信息

4、持有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未成年人需要家长代领或者监领

5、鼓励各种服务平台,以资源原则接入公共服务,用网号、网证来登记核验用户真是身份

6、公共服务平台要确保数据安全、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

利与弊

每一件新生事物,都有其优缺点,能够落实下去,取决于其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接下来我们就分析一下落实该管理办法之后的利和弊。

先来说好的一面,主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1、互联网平台无需存储用户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仅记录网络号,而通过网络号无法直接获取用户的敏感信息,对于用户信息的安全性来说是增强了,因为互联网平台的安全性参差不齐,使用网络号之后,即使互联网平台遭到入侵,数据泄露,也无法将用户的隐私信息一并泄漏

2、互联网平台开发系统时,无需考虑实名制的问题,只需要将网络号作为用户的唯一标识,认证方式可以选择密码、短信验证码、邮箱验证码等方式,但是前提是网络服务平台可以提供基于网络号的短信发送服务和邮件发送服务,不然互联网平台还是要保存用户的手机号和邮箱号等联系信息,信息泄漏后,依然能被用来诈骗和推广

3、由公共服务平台集中管理用户敏感信息,信息更新更及时,当用户想注销网络身份时,相关联的系统均无法使用,可以一键让自己在网络中消失,隐私性更容易得到保证

有好就有不好,不然也不会征求意见了,直接强制实施就好了,关于弊我来总结几点:

1、当所有互联网平台以来公共服务平台之后,一旦公共服务平台发生安全事故,那么影响是非常大,可能影响国计民生,比如服务不可用、信息泄漏、数据伪造和篡改等

2、推广起来,需要所有互联网平台增加使用网络身份认证的方式,增加企业开发成本,同时保留多种认证方式,会让平台更混乱,如果发展比较顺利,将网络号与手机号平替,那么结果是喜闻乐见的

3、如果认证需要填写网络号,需要用户记忆自己的网络号码,增加用户的记忆难度

总结

从征求意见到实际落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核心在于依托于国家而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要做到百分之百的安全、稳定,这样才能确保个人信息不会被一锅端,然后由使用最为广泛的大型平台优先接入,稳定运行之后,进行全力推广。我最担心的就是公共服务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其他的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只有安全稳定这个一旦发生事故将是不可逆的存在,影响深远。

公民网络身份的利与弊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信安之路):公民网络身份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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