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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武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宣判,被告人晓海(化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被判处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大学生误听他人“炫耀”入歧途
晓海和晓军(化名)是武汉两所高校的学生。2024年3月,两人在网上聊天时,晓海向晓军炫耀其入侵其他学校教务系统并进行贩卖的经历。在晓海要求下,晓军将个人教务系统的Cookies提供给晓海。晓海借此利用技术手段下载了教职工信息3万余条,并在网上贩卖。同年4月,高校得知相关情况后报警,所幸的是由于公安机关及时查控,相关信息未完成售卖。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商请,武昌区检察院金融网络犯罪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发现,该案案涉高校可能不止一所,遂及时向公安机关逐条列明侦查提纲,引导其从电子数据提取、损失结果认定、漏罪线索梳理等方面全方位取证。
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侦查了解到,此前,晓海曾通过类似技术手段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了其他3所高校的师生信息共计18余万条,并通过贩卖获利6千元。
承办检察官叶涵介绍,该案中,晓海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而晓军只参与了部分犯罪事实,参与度不深,也未从中获利,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较轻,系从犯。到案后,晓军自愿认罪认罚,并书写了悔过书,经公开听证,武昌区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检察官多次对晓海开展释法说理,让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并积极与辩护人沟通。最终,晓海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
综合履职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权益不仅关乎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活隐私,更关乎公众的数据安全和社会的秩序稳定。晓海侵犯高校师生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众多不特定人的利益,而且事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在对晓海提起公诉的同时,武昌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综合运用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手段,旨在全面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促使违法者在接受刑罚的同时,依法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也对其他违法者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公益诉讼起诉人夏靖华在法庭上表示。
2024年12月,晓海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因民事公益诉讼被判处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案涉高校校园网络安全维护方面存在疏漏、师生数据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制发了情况通报,建议其加强防护,切实保障师生权益。据悉,案涉高校收到情况通报后高度重视,及时在全校范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教育,并就相关网络系统进行了整改完善。
来源:武昌检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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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网安百色):大学生非法入侵教务系统窃取3万余条师生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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