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云计算、万物互联的时代,基于数据的应用日益广泛,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国家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四)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在这条中明确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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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祺印说信安):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南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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