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法律 政策 网络安全法
政策依据 含义
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等级保护1.0(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法律法规遵循是以1994年国务院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确立为标志,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制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和配套标准,以实施这项制度。
按照规定,信息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五级,从人员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防护等方面提出保护要求,从第一级到第五级渐次提高。
网络安全法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并根据本法的统一用语对这一制度的名称作了调整,对其主要内容作了规定。
摄像:何威风,2017年网络安全法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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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的职责。 -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第九条明确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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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公安部“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法定职责。
摄像:何威风,2017年网络安全法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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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摄像:何威风,2017年网络安全法启动仪式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政策依据
摄像:何威风,2017年网络安全法启动仪式
2020年7月,公安部下发《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保制度和关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网安[2020]1960号),指导重点行业、部门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在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过程中,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才能够更好的做到合规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合规,最大的遵循自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其次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然后还有诸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在政策文件之下则是依据标准。这是自上而下彼此互相照应的一套国家级的体系。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标志着从1994年的国务院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上升到国家法律;标志着国家实施十余年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进入2.0阶段;标志着以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为重点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依法全面实施。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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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祺印说信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法律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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