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网络安全法(征求意见稿)》

admin 2022年9月24日20:02:16评论23 views字数 966阅读3分13秒阅读模式
解读一:
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重。
(1)发生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或者导致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等后果的,除原要求的责令改正、警告外,增加通报批评。
(2)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罚款上限提高。
1-10万或5-50万提高到100万以下。
(3)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业务、关停网站、吊销营业执照等。
违反21条、第22条第1款和第2款、第23条、第25条、第28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8的,新增可并处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新增情节特别严重的罚则。
①单位高额罚款。
单位罚金新增5000万元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这一标准,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持一致。
②负责人罚款+禁业。
新增负责人禁业,禁止担任董监高和安全类关键岗位。
解读二:
将内容进行整合,统一规定27条、46条的违法后果。
违反第46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的行为,罚款上限提高:
1-10万提高为5-50万;
5-50万提高为10-100万;
10-50万提高为10-100万。
解读三:
此部分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因《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罚则做了全面规定,此对不再规定具体的罚则。援引对应规定,既能保障《网络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规的协调统一,也能保障法条内容的简洁、避免重复。
解读四:
新增罚款标准,企业违法成本加重。
新增上一年度营业额这一计算标准,最高可达5%
解读五:
《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进行了相关规定,此处不再规定具体罚则,援引相关内容。
解读六:
1)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上限提高。由10-50万提高为100万以下。
2)新增情节特别严重的罚则。
①企业高额罚款。
最高5000万元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的5%
②负责人罚款+禁业。
综上,企业在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及配合执法部门工作方面,违法成本提高。
解读七:
细化了发布传输违法信息的罚则:
企业罚款最高可为5000万元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的5%
相关责任人禁止担任董监高和安全类关键岗位。
详情如下:

解读《网络安全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KK安全说):解读--《网络安全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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