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严格落实保密职责。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根据会议、活动的主题、内容或文件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及时确定会议、活动的密级,对参加人员提出保密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督促落实。重大涉密会议、活动应当请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技术服务保障。
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应严格审查参加人员,根据会议、活动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参加人员资格,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并保存相关材料;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严格管理涉密载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对涉密会议、活动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在制作、分发、存放、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管理措施;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严格检查场所设备,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使用的扩音、录音等电子设备、设施应经安全保密检查检测,携带、使用录音、录像设备应经主办单位批准。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无绳电话、无线话筒、无线键盘、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或装置,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应对参加人员(含列席人员以及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参加人员妥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和摘抄,不得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等;涉密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严格审查新闻宣传报道,应严格采访报道的保密审查,接受采访或公开报道应当经过批准,凡涉密信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公开宣传报道。对是否涉密界定不清的,应逐级报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定,严防在宣传报道中造成失泄密事件。
本文作者:赵媛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信安保密):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的保密职责和措施
免责声明:文章中涉及的程序(方法)可能带有攻击性,仅供安全研究与教学之用,读者将其信息做其他用途,由读者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如有问题可邮件联系(建议使用企业邮箱或有效邮箱,避免邮件被拦截,联系方式见首页),望知悉。
点赞
http://cn-sec.com/archives/2810259.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
左青龙
- 微信扫一扫
-
-
右白虎
- 微信扫一扫
-
评论